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搅拌机检验规则及整理
1.数据整理
根据实验得到数据内容,将试验数据进行整理,结果记入表。
2.试验报告
试验结束后编写性能试验报告,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试验报告名称及编号,被检搅拌机名称、型号、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,检验单位名称;
b)试验任务来源、目的及试验依据;
c)受检搅拌机的主要技术性能、参数及抽样情况;
d)试验地点、起止日期及气候状况;
e)试验项目及结果;
f)试验结论及建议;
g)试验负责人和参加试验人员名单;
h)试验报告编写、校对、审核及批准人员名单和签字、日期。
1.检验的划分
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。
2.出厂检验
所有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。
出厂检验项目按要求进行。
出厂检验的内容全部合格时,判定该产品为合格;否则判为不合格。
3.型式试验
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试验: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产品停产三年及三年以上者;
c)产品的结构或材料有重大改变,可能影响性能时;
d)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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